浙江在线-杭州频道12月7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王佳)村级工程是农村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为有效破解村级工程管理难度大、工程质量差、群众意见多等难题,今年以来,桐庐县充分运用“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以村级工程质量民主评议为核心,探索建立村级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评议制、奖惩制“三项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目前,桐庐县已对355个村级工程开展质量评议,其中A等149个、B等200个、C等6个,新建村级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率为零。
村干部责任制
做到“投资必有效,无效必问责”
桐庐全县各村两委班子在村级工程前期立项过程中,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选定一名村两委干部作为该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人,签订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书。责任书在村公开栏和项目施工现场公示牌公开,实时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人需要对该工程前期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标后监管、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自实行村干部责任制以来,桐庐有效避免了投资绩效、工程质量无人负责的现象,也大大减少了套取工程款项、插手干预村级工程、转包工程等易发多发问题。
工程质量评议制
做到“全员齐参与,结果共评定”
如今,桐庐组建了评议代表(专家)库,成员既有普通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也有与被评议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造价人员,还有来自乡镇层面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业务科室人员。
一个村级工程项目组建一个工程质量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从评议代表(专家)库中随机摇号产生,包括3~7名评议专家及5~9名村民党员评议代表。村级监察联络员全程参与,履行评议工作监督责任。
村民全程参与工程质量评议,不仅打消了群众“走走秀、过过场”的疑虑,也让村级工程建设更公开透明,质量更有保障。
质量监管奖惩制
做到“信者有点赞,伪者无市场”
评议小组通过查看工程档案资料、组织工程实体质量评定等方式,最终评出A、B、C、D四个质量等级。
根据工程质量评议等级,桐庐对村级工程实行奖惩,评议结果为A等的,对质量监管承包村干部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由乡镇(街道)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对施工承包人进行通报表扬,优先列入评优评先推荐单位。
评议结果为C等、D等的,对质量监管承包村干部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由乡镇(街道)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施工承包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一定时限的投标资格。
实施的这一系列奖惩措施,力求强化结果运用,形成监管闭环。
质量监管奖惩制实施以来,让专业、诚实、守信者有了更多的荣誉和市场,高质量的村级工程也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