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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频道6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叶临风 通讯员 谢晓颖 曹灵芝)为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全面开展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的“五大曝光”行动。近日,杭州交警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 曝光一:突出违法车辆(醉驾排行榜)
2019年6月份杭州主城区十大“醉驾”排行榜
交警提醒:杭州交警将始终秉持“零容忍、高强度、全覆盖”,严查酒驾行为!
■ 曝光二:突出违法车辆(超速排行榜)
2019年1-5月份杭州籍机动车十大“超速”排行榜
交警提醒:开车时一定要注意的道路上的限速标志,遇路口、转弯、掉头、铁道及能见度较低时,应减速慢行。不争先、不抢行、不开斗气车。
■ 曝光三:事故多发路段
交警提醒:途经事故多发路段时,务必谨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依法礼让。
■ 曝光四:高危风险企业
杭州交警对相关高危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其事故多发和违法多发情况,切实消除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 曝光五:典型事故案例
1.1月26日9时1分许,李某某驾驶浙A7H3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上道路行驶,沿320国道沪瑞线由东向西行驶,途经320国道沪瑞线304km+380m桐庐县富春江镇上泗村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按信号灯直行的郑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郑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调查,李某某驾驶车辆行经事发路口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口内车辆情况,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2019年4月8日10时43分许,余某某驾驶浙A6J985号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余杭—棕榈路余杭区良渚街道勾栅线路口右转弯时,与同向右转弯的吕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发生碰撞后碾压,造成吕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经调查余某某驾驶车辆行经事发路口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口内车辆情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大货车驾驶人驾车时请时刻保持警惕,转弯时要减慢车速并留心观察。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闯红灯,不要停车越线,不要骑快车道,特别提醒要尽量远离正在右转的大货车。
■ 曝光六:终生禁驾人员
2019年1-5月,杭州市4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或饮酒后造成重大事故被终生禁驾。
交警提醒:警告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公安交警依法查获,除了相应的罚款,还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