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频道7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唐骏垚 通讯员 舒俊)7月30日,记者从杭州市经信委获悉,日前,杭州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管理机构、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等内容,将于2018年8月20日施行。
为何发布《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汽车,通俗地理解,就是自动驾驶汽车。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被列为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重点领域,是数字经济驱动发展的领航工程。
杭州具有较好的智能网联车产业基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智能网联车开发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阿里巴巴、吉利、商汤、零跑等企业均已开展了自动驾驶的研究和测试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出台《实施细则》,是为加快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确保道路测试安全,推进产业良性发展,提高智慧交通水平。”杭州市经信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测试主体要符合七项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测试主体需要符合七项规定,首先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测试主体要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自动驾驶技术相关业务能力,包括具有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能力或运营能力的整车企业、改装车生产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
此外,测试主体对智能网联车辆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具有智能网联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具备对测试车辆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测试驾驶人要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对于测试驾驶人(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条件,《实施细则》也作了严格限定。
比如,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5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等。
道路测试过程中,测试驾驶人应始终处于测试车辆驾驶位,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当测试驾驶人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或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操作时,应及时接管车辆。
上路测试时,为保证测试安全,测试驾驶员每工作2小时应当休息0.5小时,且每人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测试车辆要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
还要用醒目颜色标示“自动驾驶测试”字样
《实施细则》显示,测试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等机动车辆,应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能够安全、快速、简单地实现模式转换,并保证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实施细则》还对车辆硬性技术指标、封闭测试情况等作出详细规定。
测试车辆外观较为醒目,除了车顶360°雷达、图像传感器这些识别度高的设备外,《实施细则》要求测试车辆车身以统一、醒目颜色标示“自动驾驶测试”字样,悬挂测试车临时号牌。
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人”,不是“车”
“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进行测试,发生了交通违法和事故怎么办,这是不少杭州市民关心的问题。
《实施细则》规定,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认定主体是“人”,而不是“车”。
测试路段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自动驾驶测试的管理机构,是由杭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共同成立的杭州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具体实施工作。联席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记者从杭州市经信委获悉,下一步,杭州将成立杭州市自动驾驶测试专家委员会,引入第三方测试管理机构,对测试主体和车辆进行评估审核,发放测试号牌,开放部分路段用于自动驾驶测试,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开放路段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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