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频道6月1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王佳 唐骏垚)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需要有科学规划指引。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听证。
通过该《意见》,杭州市政府期望在乡村规划与建设中达到以下目标:
建立多规合一、统筹城乡、覆盖全域、分类分重点的乡村规划设计体系,实现乡村空间规划一张图;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加大地理空间大数据运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规划”建设,全面提升乡村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乡村规划实施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浙江特点,彰显杭州特色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列出了八项重点工作。
比如,实现镇(乡)全域村庄布点规划全覆盖。《意见》指出,除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县(市)人民政府驻地外,乡、独立于城市规划区的街道办事处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应当编制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应按照《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导则》开展编制,应重点对镇(乡)域及村庄发展条件开展综合评价,明确村庄发展类型,科学安排村庄布局,制定镇(乡)域空间利用规划一张图,提出乡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指引。
再比如,全面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意见》指出,村庄规划应按照《杭州市村庄规划设计导则》开展编制,应重点明确历史文化遗产、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要求,明确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和界线,提出产村人融合发展对策,对农村居民点、生产性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和安排,提出村庄设计导则和农房风貌管控和建设管理指引,明确村庄建设近期行动和重点项目。形成一张村民看得懂、项目能落地、实施有保障的村庄发展蓝图。
还有,实施驻镇乡村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员制度。《意见》指出,在杭州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驻镇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员制度,结合“百千万”常态化制度建设,在部分区、县(市)选择若干乡镇进行驻镇乡村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员的试点,为乡村规划科学编制、规划科学实施和监督管理提供人力保障。
另外五项重点工作分别为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设计、建立农房设计图集更新机制、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加强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力度、加强乡村规划档案管理等。
该《意见》网上听证截止日期为6月13日。
阅读《意见》全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