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也是全球首家。“这是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是司法主动对接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也标志着互联网法治迈入了一个崭新时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如是说。
为什么又是杭州?
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作为“电子商务之都”和“移动支付之城”,杭州高度聚集着一大批互联网企业。
无可置疑,杭州有着深刻而鲜明的互联网基因。而正是在这些基因的作用下,近年来,杭州也成了“互联网+”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全国样本城市之一。
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就告诉记者,其实,杭州法院很早已开始探索“互联网+”与司法的融合——2015年,就首创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把庄严的现实法庭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探索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的涉互联网纠纷案件。“如今,从‘网上法庭’进阶到‘互联网法院’,都是顺势而为。”
据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透露,挂牌5个月来,互联网法院已经在优化网上审判流程、创新涉网裁判规则及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成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立案4859件,月均超千件,结案3064件,法官月均办案超百件,平均开庭时间25分钟,平均审理天数48天。
让“一次都不用跑”成为现实
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承担的重要职能之一。
如今,互联网法院已经搭建完成“网上诉讼平台”——只用一台联网电脑、一个摄像头,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全流程在线,完成诉讼期间“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
在诉讼平台上,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便利——打开平台,平台就已将诉讼请求、赔偿数额、法律依据等诉讼的必备事项作了结构化展示,当事人只要点点鼠标,勾勾选项,就能完成起诉、应诉、证据引入等诉讼过程,实现了让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大幅降低诉讼成本。
将“互联网+”做到极致
能用互联网来命名法院,在“互联网+”领域肯定得有两把刷子。
为了让互联网法院真正“名副其实”,对大数据的极致探索首当其冲。如今,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在建设全国领先的“涉网案件大数据中心”。一方面要对内部信息进行大数据化,分别对案件的来源、证据、调解、送达、审理、卷宗等进行数据化建设;另一方面,还要持续推进外部信息接入共享,通过打通杭州政务云,对接杭州市数据资源局,推进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时交互,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从司法数据来感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杜前举例说,互联网法院就利用大数据优势,形成了以关键词、案由、事实和理由为主的智能推送系统,面向法官智能推送案例与法律,帮助法官在多个案件中能够统一裁判尺度;面向当事人智能推送类型案件相关情况,辅助当事人形成对自己案件结果的合法合理预判,减少当事人的心理落差。
此外,互联网法院还致力于“智能化”的极致,启用“智能立案”系统、智慧庭审系统、“电子签章”系统,以满足特定场景下法院或当事人的各项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