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杭州的公共场所不能随便抽烟了!
2月28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杭州”发布了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被列为今年的正式立法修订项目。
现行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3月1日实施。相比之前,这一次的“征求意见稿”控烟将更为严格。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公共厕所也不允许抽烟
原《条例》第五条,将公共场所禁烟列举了十种场合,如幼儿园、医疗机构、会议室、电梯内等,而“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列举,只有斩钉截铁的一句话:“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而且明确,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这等于说,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了,这其中也包括了烟民常去的公共厕所等。
此外,《条例》的适用范围,也从“杭州市市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扩大到了“杭州全域范围的公共场所”。
室外也不能随便抽
必须前往“吸烟点”
室内全面禁烟了,室外也不能随便抽。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明确规定,在一些敏感的公共场所,比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等公共区域,室外也是禁止抽烟的。
想要抽烟去哪儿?一个地方——室外吸烟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以上这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范围内的室外,可以划定吸烟区(点),不过要设置醒目的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
电子烟、低温卷烟
也考虑列入禁烟范围
网上有一个视频,一个阿姨为防止孙子吸二手烟,和一个抽烟的年轻人展开激烈辩论。年轻人反击称:“林则徐在这儿,也不能禁我的烟,我这是电子烟。”
今后在杭州,电子烟也不能随便抽。
2月28日,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彭志芳说,在征求意见时,杭州考虑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也列入禁烟范围。
电子烟好理解。什么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它是一种以“加热不燃烧”为思路设计的“低温卷烟”,它含有烟草,但能使烟叶刚好加热到足以散发出味道的程度,而又不会点燃。
个人违反禁烟规定
最高罚款200元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加大了处罚力度,在禁烟区域抽烟,以前罚款50元,今后将最高罚款200元。
单位不按控烟条例执行的,比如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规范,罚款数额从原来的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5000元。
处罚部门也扩大了。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彭志芳说,原来只能由卫计部门取证处罚,现在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通运输、旅游、体育、公安、城市管理、民航、铁路等控烟监管部门,都可以处罚。
发现控烟范围内抽烟
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
市民发现有人在控烟范围内抽烟,今后可放心举报,有“控烟条例”替你撑腰。
“征求意见稿”规定,控烟范围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
当然也可以向控烟监管部门投诉举报,“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统一受理有关控烟的咨询、投诉。
今年还有两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目前《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意见已经征求完毕,接下来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预计年内发布实施。
除了修订“控烟条例”,今年杭州市还将制定出台《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目前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初稿基本制定完成,接下来也将报送市法制办,按计划也要在年内发布实施。
按照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年杭州还将制定出台《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修订)》《杭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预备《杭州市钱塘江两岸保护开发利用条例》《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调研《杭州市人才工作条例》《外国人在杭服务管理条例(暂名)》《杭州市乡村振兴条例(暂名)》《杭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今后立法做准备。
(据都市快报,原标题《杭州“控烟条例”再升级 今后,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公共厕所里也不能抽烟》,记者 殷军领,编辑 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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