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等作用,由市发改委牵头修订的《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新版《管理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结合本市创投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扩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资金规模和扶持范围,并从政府引导、市场作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
2008年,杭州在全国率先设立引导基金,成立10余年来,杭州财政资金通过引导基金放大了7倍,参股机构所投企业中,有29家企业成功上市(或被上市公司并购)。
在原有运作的经验基础上,新版《管理办法》将引导基金的规模从原先的10亿增加到30亿,对初创期企业认定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新版《管理办法》还对引导基金运作方式进行改革创新。新政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创投引导母基金,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助推杭州创新创业发展”,这将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集聚杭州,进一步增强和扩大“杭州创投”的影响力,通过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助力联动、国内引导和跨境引导联动,使财政资金发挥的作用最大化。
另外,修订后的新政也更多地释放出政府让利的“福利”。
在旧版《管理办法》中,对阶段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设定的“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70%或65%”等条件,在新版中改为“投初创的资金为引导资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投杭州本地的资金为引导资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这意味着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比例限定的“硬杠杆”进行松动,让创投机构可根据引导资金出资情况进行灵活募资,有利于创投机构增加募集资金规模,在引导更多资金投到实体经济中的同时,扶持创投机构做大做强。
“新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杭州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更有利于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杭州集聚,激发更大的‘创投力量’,助力推动全国‘双创’示范城建设。”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