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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环境资源法庭在淳安挂牌 试点两年审结三百余案件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1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刘健 钱祎 共享联盟淳安站 方俊勇 杨奇)12月16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将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全面司法保障。

  这是浙江省首家以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

  淳安县是浙江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县,森林覆盖率达76.9%(含湖面),是长三角战略性水资源储备地。随着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成立、千岛湖配供水工程投入使用,生态保护日益渴求更多司法保障。

  淳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在杭州地区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集中管辖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在两年试点中,淳安已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3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75件、行政案件49件。

  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揭牌成立,是淳安结合生态特区建设实际,在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的新成果。

  “和过去的合议庭相比,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不仅使得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队伍更加稳定专业,也解决了多个业务庭审理、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不统一等问题,有助于优质高效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猎捕、盗滥伐林木等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余秀玲说。

  此次,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挂牌,为司法改革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创新和探索平台。

  出席揭牌仪式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希望在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淳安继续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淳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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