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频道2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梦月)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书记优先考虑入事业编,表现优秀的社工优先列入社区正副职后备人选,增加一次专项疗休养……
2月20日,上城区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上城区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激励关爱举措的通知》,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们量身定制了“十五条”关心关爱举措。具体如下:
1.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各项补助和补休政策。
2.对参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重点防控一线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家属开展一次慰问。
3.提高社区工作者招考事业编制比例,并向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倾斜;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党委书记优先考虑入事业专编。
4.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优先列入社区正副职后备人选。
5.当年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增至30%,并重点向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倾斜。
6.获区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荣誉的社区工作者,工资等级提前一年晋升。
7.组织表彰一批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先进集体、专职社区工作者。
8.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社区工作者办理“逆行无忧”专项保险。
9.实施社区工作者成长专项计划,筹措50万元“社区工作者成长关爱基金”用于激励关爱。
10.增加一次人均2000元、时间3至5天的计划外专项疗休养。
11.设立心理疏导热线,缓解和消除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心理压力。
12.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子女,开展一次初中、小学夏令营关爱活动。
13.在防控疫情中按“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予以容错免责。
14.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志愿者服务补贴。
15.对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为社区居委会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