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获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意见》从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人才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等六大方面,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扶持。
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
“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有带动作用的,成长性、市场潜力和影响力较强的重点企业及各类重点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施意见》将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放在了优先位置,积极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运用数字贸易平台实现在线化发展、数字化转型。
《实施意见》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对外贸综合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海外服务中心、跨境电商氛围营造和提升服务、跨境B2B运营服务、跨境电商自建独立站、商业模式创新、智能化设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产业园区孵化器、产学研、智慧化服务、公共仓储服务等在政策落实、服务创新等方面起到基础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扶持,经评审给予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鼓励跨境电商品牌人才培育
品牌化发展是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的现实需求。《实施意见》从境外注册和国际认证、品牌全球推广、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三方面,给予跨境电商企业品牌营销的政策扶持。
其中,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境外商标注册费用7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推广,对杭州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给予在经市综试办认定的跨境电商平台所产生的推广费用不超过25%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跨境电商专门人才紧缺是跨境电商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鼓励高校和跨境电商平台发挥优势,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形成有效机制;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引进专业人才;鼓励开展各类跨境电商专业培训。其中,对设立实体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分院)且所在学院(分院)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高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实施意见》还支持做大做强现有园区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建园区,鼓励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仓储物流建设,并从支持信保资金池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引导企业做好线上通关申报、建设跨境电商运行监测点和鼓励通关服务平台提供和完善保税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原文标题《市政府出台跨境电商扶持政策 单个企业和跨境电商学院最高补贴100万元》,原文作者刘伟、金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