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0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组来杭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第四轮复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等,复查专家组认为我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各项指标达到复查考核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复查验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杭州市委市政府很早就觉察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是国内较早开展节水工作的城市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节水型城市”。按照相关要求,每4年复查一次,今年是第四次复查,并首次将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和钱塘新区纳入考核范围。
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32.47亿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6.67%。在经济连续高速增长、人口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全市用水总量逐年下降。累计创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287个,省级节水型单位17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87家,其中五大高耗水行业企业覆盖率达73%。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差别化水价等制度,市区月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已全部纳入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占非居民用水总量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