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监委派出金峰乡监察办工作人员在五龙村走访农户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3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梦月 通讯员 李光)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一周年。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杭州市,监察法实施一年来,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
采取留置措施人数位列全省第一
当2017年10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时,杭州已历经一年实践探索,在全省率先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国改革提供了杭州样本。
回望过去一年,杭州以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为新起点,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不断推动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为建设清廉杭州提供坚强保障。
这一年,杭州市委开展了4轮常规巡察,为23家单位开展政治“体检”,前3轮发现问题338个;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首次试点市县两级党委联动开展专项巡察,16个巡察组累计巡察部门567个。
这一年,杭州在全省首创留置措施实体性审查机制,留置审批实行集体研究,确保依法准确、规范使用。全市共采取留置措施131人,位列全省第一,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这一年,除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之外,杭州追逃追赃工作在改革中加速一体推进,防逃“大网”越织越密,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严格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进一步扎紧了防逃篱笆。
精准监督向基层推进
乡镇街道设监察办公室
“又要更新档案了。”去年年底,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8名村干部统一填报“清廉档案”,详细地将最新的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廉政守纪情况等,向镇纪委(镇监察办)作了报备。这看似小变化的背后,是杭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督力量下沉的“大动作”。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新增监察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杭州市纪委监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公职人员“权力任性”“微腐败”的情况不容小觑。同时,从近年的信访举报情况看,杭州市70%以上信访举报来自基层,其中反映村居党员干部的占四成左右。
如何破解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杭州市以监察法为遵循,积极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县(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通过推动监督力量的下沉,构建了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监察监督网络。
截至去年7月6日,杭州市下辖190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乡镇一级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的省会城市。
同时,杭州市在全省首设村(社)监察联络员,聘请监察联络员3200余名,承担起基层一线“廉情直报”工作,有力地协助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预防、查纠“微腐败”问题。
让监察法落地生根
分类定制学习宣传清单
过去,不少人都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认为“编外人员”“非党员”“协管员”纪委就管不到了,在国企、学校、医院、村(社区)就不会有人时刻盯着了。
“随着监察大网的全覆盖,这种认识误区正被不断打消,廉政教育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杭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达到18.94万人,比过去增加了12.7万人。
针对不同监察对象,杭州市纪委监委分层分类量身定制了监察法“学习宣传清单”,开展精准普法。
针对公务员,借助“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组织学习考试,并将各单位考试及通过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评;针对全市3000余个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编发《杭州普法》杂志监察法专刊,免费送书、送课、送法上门;针对社会公众,通过“廉政经纬”“小莲说纪”“阿普说法”“开心茶馆”“监察法地铁专列”等电视栏目、小视频、户外大屏等进行专题普法宣传。
“学习时一学了之,宣讲中一讲了之,不注重效果,宣传工作容易陷入‘只图热闹、不求实效’的陷阱。”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考试是检验学习宣传监察法效果的最好方式之一。”为让监察法入脑入心,杭州市要求实现监察法测试全覆盖。
比如,萧山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区监察对象组织关于监察法知识的“微考”活动,全区共计2.6万余人次参加测试;建德市组织全市村干部、国企员工等3000余名监察对象单独开展监察法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再学后重新测试;桐庐县专门开发测试平台,组织22131人参加了监察法知识“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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