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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小区物管正常运转 杭州探索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图自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8月27日讯(记者 叶怡霖 通讯员 房轩中)小区难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或者业委会瘫痪,运作失灵,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无法开展怎么办?这个“老大难”问题现在有望破解了。

  8月26日,记者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正在探索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依法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保障业主自我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序进行。

  “目前,杭州共有住宅小区4000多个,其中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3400多个,而有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小区只有1500个左右。”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张帆介绍,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杭州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开展自我管理,对业主自治机制进行有效补充,并落实物业管理的属地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指派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指导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同时,为了弥补业主自我管理空白,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可以由依法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据了解,杭州此前参照北京、广州等城市经验,已在一些小区进行试点。如2020年在萧山区金色钱塘小区创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社区、社区民警、居民各派出代表组建,代行业委会职责,帮助小区管理日常事务。经过一年多实践,已逐渐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带上正轨。

  据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该局还起草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管理办法》,分别从使用范围、部门职责、组建条件、组建时间、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作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落地实施的配套细则。目前,这一办法正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除了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记者从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新修订的《条例》还涉及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强调信息公开,让业主知情权更有保障;积极运用数字化,使物业管理更有效率等重要内容。《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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