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频道11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姚颖康 通讯员 周逸)11月1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正式施行。这意味从今天开始,垃圾分类对每一个浙江人来说,不再是遥远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据了解,《标准》制定时,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统一了分类设施的标志、标识和颜色,老百姓一眼就能将垃圾区分开来。《标准》还针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作出了分类投放、分类处置的具体规范。例如,像沙发、衣柜、电视这些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应单独存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或者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进行预约,由回收单位上门回收。
《标准》自8月21日发布至今已有两个多月,市民是否已经能够熟练区分出生活垃圾的类型?垃圾分类有没有给市民的生活带去影响?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走访杭州市江干区蓝天嘉苑小区和下城区武林广场等地,关于垃圾分类,一起来听听市民们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