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自视觉中国
“今年,我们能不能‘爆竹声中一岁除’?”
新春将至,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再次成为舆论场上的焦点,今年的话题热度尤甚往年。地方政府在陆续出台新规,西安、郑州等地重申全面禁放,北京、大连等地规定限时燃放,杭州则把它列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一时叫好者有之,辩驳者有之,莫衷一是。一声“爆竹”几点“烟花”,缘何能激起如此大的声量?
这背后既有公众对驱疫逐疠的期待,也有逐渐升腾的烟火气,让走出三年疫情阴影的人们,对新生活的渴望。以当下的热度看,如何做好“禁与放”这道题,不仅是一次关乎民意的平衡抉择,更是一次文化传承的思辨过程。
“禁”与“放”,何去何从?
(一)
我们为什么要放烟花?
刨根问底,人类行为的底层逻辑建构于文化之上,其本质仍是一个文化命题。“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们这个民族讲究“苟日新,日日新”,并不因循守旧。几千年来无数旧风陋俗被我们扔进了历史垃圾堆,又有许多文化基因顽强传承至今。过年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之一,它根植于我们团圆欢庆、除旧布新的文化共情。
烟花爆竹在中国的历史颇为久远,最早可追溯至先秦的“爆祭”和“庭燎”。在南北朝编撰的古籍《荆楚岁时记》中也有记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魈恶鬼。”
“身如束帛气如雷,能使妖魔胆尽摧。”烟花爆竹不仅仅是年味儿的象征,更是传统故事里驱赶年兽、祛病驱邪的精神寄托。在年关,人们将文化认同、阖家团圆、寄望新年等诸多情感浓缩在这一挂鞭炮、一束烟花之中,这是中华民族文化血脉中延续千年的浪漫情怀与文化的仪式感。
往往一听到爆竹声,人们流淌在血脉里、根植于传统中的“文化情怀”就会骤然唤醒,DNA都动了。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多年全面禁燃正让我们的年味,陷入无处安放的尴尬——
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小年平静,除夕寂寂,上元无声。看不见繁华夜空,听不到吵闹喧嚣;品不来新春喜庆,闻不出除夕味道。文化的延续性是需要依靠一代一代人的精神传承,才能生生不息。而现在我们的孩子对“年文化”的所有想象,都只能在书本中寻找空洞的答案。
与之相对的是,韩国申遗“端午祭”成功,甚至最近又在申请烟花非遗……这些年来,我们传统的中医药、传统节日、传统习俗,往往“墙内开花墙外香”。原本“各美其美”的民俗节日成了放假的借口和促销的由头,“消费性”被无限放大,文化的传承则成了糖果上的外衣。
一个民族的文化阵地,如果我们不固守,就会拱手让人。舶来品节日文化大行其道的背后,是对类似烟花这种传统文化载体“一刀切”的简单粗暴。
节日是一种仪式感,是一种文化脉络传承的实证。文化传承如果没有形式上的载体,又有谁有兴趣去了解其背后的文化意味呢?
冯骥才先生曾经说过:精神文化的失落会比贫穷使人更空洞。一个民族最深的文化是植根心中的“文化心理”,连根拔去后留下的大块空洞,该何以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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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小的烟花,是中国传承了一千多年的“声光图腾”。那为何十数年来,对它的禁与放,国人一直如此纠结?
观察点不同,自然“横看成岭侧成峰”。
支持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释放心灵。
三年疫情,每个人都不容易。人们压抑了许久的郁闷心情,太需要一次彻底的释放。“烟花向星辰,所愿皆成真”,既是一种“浇灭块垒”的宣泄,也是一种“明天会更好”的自我激励。
支持燃放烟花爆竹,也寄托着人们对“阖家守岁”的牵挂和渴望。
对于含蓄温厚的中国人来说,每一次过年,都是民族情感、乡土情意与人间亲情的集中爆发。“东风夜放花千树”。曾经,热闹的爆竹声和漫天的烟花雨,是过年的标配,更是记忆中家人团聚的氛围担当。在很多人眼里,没有烟花爆竹的新年是没有“灵魂”的。
而疫情三年,让不少人都错过了“回家看看”的机会,于是烟花成了“思念满溢”的承载品。“倒不是一定要听那声响,但那代表着我回家了。”网友的心声合情合理。
类似的诉求,从烟花爆竹的全面禁放开始,正变得越来越强烈。
然而,中国这么大,不同人会有不同诉求,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看法。“放”有理由,“禁”也有依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想远离“万斛尘飞日为霾”,承载着人们对安全隐患的重视、对环境问题的关心。毕竟“禁燃令”的施行,在减少烧伤炸伤、治理雾霾天气、减轻噪声污染等方面的成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不少人忧虑,一旦选择了“放”,燃放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不仅会使空气质量迅速下降,还会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给医疗机构平添负担。要知道,目前很多城市正在“过峰”,一线医疗救治的资源仍在面临巨大的挑战与压力。这又怎么“破”?
平心而论,禁放之争,各有其理。前者要生态环保、平和安宁,体现了对现代文明、美好生活的向往;后者要文化传承、热闹愉悦,体现了对传统文化、喜庆团圆的执着。
能不能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端平“禁”与“放”这“一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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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答案只能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以此观之,“禁”与“放就不是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的关系。
要看到,“禁”的效果在显现,“放”的条件也在成熟,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空气质量已经发生历史性变化,PM2.5降到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2021年达到了87.5%。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都曾做过实验,证明燃放烟花爆竹比起工业排污、汽车尾气等长期存在的污染源,对整体的环境影响并不十分突出,属于小概率事件。小的污染物遇到刮风或下雨,几个小时就可能消散。
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也早已不是除了“禁”就束手无策。前不久,一场绚烂的焰火嘉年华在湖南浏阳上演,全网直播获得了1476万的点击量,诉求意愿明显。
种种外部条件的具备,使“禁燃令”的刚性慢慢有了弹性。纵观数十年来国内各大城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变迁,大体呈现从“全面禁放”到“局部限放”的趋势。其中,群众的呼声,始终是改革的“哨声”。
近期,浙江已有部分地区对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比如,瑞安市允许城市居民在2023年春节大年三十至初三期间全天经营并可燃放烟花爆竹。杭州市往年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周边区块可以科学划定非禁放区。不少地方正在开展专题调研,力求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隐患的同时,处理好有限燃放与生态环保、平安建设之间的关系。
时至今日,“一刀切”是懒政思维、“大撒把”是“甩手掌柜”,已成为三年疫情考验达成的共识。
如何既让“年味儿”更浓郁,又让“年气儿”更清新,这道“既要又要”的双选题,考问着地方基层的治理能力和文化担当。
我们相信,只要论证科学、预案齐备,多问几个“能不能”,放几天烟花爆竹,天塌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