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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10时 第一期杭州电子消费券将再发100万个卡包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3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留 编辑 李如)3月31日,杭州市发布《关于第一期杭州电子消费券(Ⅰ)再行发放的公告》,全文如下:

  第一期杭州电子消费券(Ⅰ)自3月27日推出以来,得到了杭城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发放和使用效果空前。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扩大消费,经研究决定,再次发放第一期杭州电子消费券(Ⅰ),具体申领和使用如下:

  1.申领人员为全体在杭人员(包括域外来杭人员),前期已申领到消费券(Ⅰ)卡包者,根据每周每人限领一次的规则,不在本次申领范围内。

  2.申领时间为4月1日上午10点至4月2日晚上12点。消费者可从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或支付宝搜索“杭州”进入“杭州消费券”页面,点击申领消费券(Ⅰ)卡包。

  3.本次发放第一期杭州电子消费券(Ⅰ)卡包共100万个,每个卡包总价值50元,内含5张价值各10元的通用消费券,消费满40元,政府补贴10元。

  4.每个卡包自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卡包内的消费券上均有标注使用的起止时间),每人限领一次。消费券过期作废,剩余的消费券额度将被回收,回收资金在后续活动中滚动发放。

  5.根据卡包的发放规则,消费者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6.消费者申领的示意图如下:

  7.消费者使用第一期消费券模拟案例

  小张周六到商场童帽专卖店,看中一顶原价60元的棒球帽,商场举行让利活动,全场打7折,折后价格为42元。小张拿出手机,打开支付宝,领取了杭州市政府发放的杭州消费券,使用了一张满40元抵扣10元的消费券,最终实际支付价格为32元,商家实际收到营业额42元。这当中,商家让利18元,政府补贴10元,小张获得了商家让利和政府补贴共计28元。

  特别提醒:第二期杭州电子消费券(Ⅱ)的申领和使用公告将于4月3日前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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