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频道11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刘健 李攀 通讯员 胡健 李文 编辑 王佳)11月20日上午,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近期,拱墅公安分局在侦办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深追细挖、循线追踪,成功破获杭州市首例为非法集资活动洗钱的洗钱案。
重大非法集资案
牵出一桩洗钱案件
2018年7月17日,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杭州拱墅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19年1月16日,主犯朱某丽被公安从泰国押解回杭州,案件圆满收官。协助其外逃的李某征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同时被查处,从而为该洗钱案的侦办拉开了帷幕。
在查办李某征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李某征在案发前后曾多次提供相应银行卡账户,协助朱某丽将巨额非法集资款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以及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将资金转化为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或参与其他投资活动,可能涉嫌洗钱犯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征对知晓朱某丽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供认不讳。2019年1月18日,李某征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李某征被捕后,拱墅公安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的配合下,查清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涉嫌采用同柜取存和实际取现两种方式,协助转移一亿余元非法集资款,并于2019年5月21日一举抓捕上述两人。2019年6月27日,李某、雷某被拱墅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批准逮捕。
抽丝剥茧
揭开非法集资洗钱真面目
拱墅警方告诉记者:“洗钱案的侦办,重点是发现‘洗’的行为,关键是审出‘洗’时主观上明知的犯罪故意。”
为进一步强化追赃挽损,推进上游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最大程度保护受害群众利益,警方紧盯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洗钱犯罪,历经半年时间的侦办,深追细挖出多起洗钱案。
经拱墅分局侦查,并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腾信堂公司自2013年11月开始,以年化收益率11%~20%为诱饵,采用招揽的业务员“线下”拉客户投资外汇理财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集资,非法集资款总额达14.49亿余元,涉及投资人达1899人。
2016年年底,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丽出资成立杭州瑞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聘请李某、雷某为其从事商业调查工作。2017年2月,李某、雷某在明知资金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向朱某丽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腾信堂公司的非法集资款。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间,李某、雷某为获取每月1万元的好处费,配合腾信堂公司结算中心的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银行以同柜取存、实际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非法集资款。经统计,雷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7232万余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281万余元。
该案件的成功侦破,实现杭州市洗钱案件“零”的突破。除已宣判的李某、雷某洗钱案之外,李某征洗钱案、朱某伟洗钱等也都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拱墅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6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0万元。